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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雙方都愛孩子,但誰更適合成為主要照顧者?如何證明自己是主要照顧者?
配偶疑似有外遇,行為反常、行蹤不明,但就是抓不到證據
「離開,從來不是背叛,而是救自己一命。」家暴保護令與離婚訴訟的關聯
一方掌管大部分財務,另方毫無頭緒,離婚時才發現對方早有規劃、分散、隱匿資產行為。
結婚多年早已貌合神離,一方想和平離婚,但另一方以孩子、宗教、面子或情感勒索為由死不簽字。
以下我用「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113 年度家親聲字第 74 號民事裁定」的案例事實,介紹一下甚麼是向「法院聲請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
今天借由這個新聞來介紹其中一種各位可能比較不常見的立遺囑方式「代筆遺囑」。
在詐欺案件中,法律程序繁瑣且證據要求嚴謹,透過王律師的專業介入,不僅能提高案件處理效率